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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廣州“落地簽”
近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佈瞭“穗府36號文”《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的通告》,規定來穗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台中二手冰櫃收購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証或其他有效身份証明,向所在街道(鎮)或者社區(村)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變更登記。
新規一出,立刻引起公眾極大關註,有網友直呼這種“神規定”侵犯瞭公民的自由遷徙權利,更有網友調侃在新的人口流動格局下,這種“落地簽”無法執行,隻能停留在紙面上。“新規出臺的法律依據何在?”“流動人口數量龐大,是否都要登記?”“不登記會不會受處罰?”……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簡稱“來穗局”)回應,強調此舉隻是為瞭研判來穗人員的現實需求,對以往流動人口信息查缺補漏,以便為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提供參考依據。而“就醫、出差、旅遊”等來穗人員,隻要在賓館等住處辦理住宿登記後,就不用重復登記。
“神規定”於法有據?
符合上位法要求,實際操作簡便,意在補登更新流動人員信息
據廣州來穗局局長陳紹康介紹,《通告》“於法有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廣州市流動人員管理規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中有關居住登記的條文梳理出來的,完全符合上位法的要求。《通告》此前亦征求瞭公眾意見,按程序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並經市政府11月10日審批同意,以市政府名義發佈實施。
“2013年來穗人員隨機抽查登記率僅為78%,相當部分來穗人員沒有登記納管。”陳紹康說,“截至今年10月,廣州來穗人員713.39萬,漏報率約28%,此次主要摸查漏報人員情況。”
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廣州將在全市開展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核查登記,在已登記的711萬來穗人員的基礎上,補登、更新錯漏的信息,不是重新進行全員登記。
記者瞭解到,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十分便利,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員可上門採集登記有關信息,還有1235個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受理平臺,同時推廣應用瞭流動人口自助申報系統等信息化手段,並不會給來穗人員增加太多負擔。
“以往,大部分信息靠出租屋管理員去採集登記,今後將用好‘流動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明確出租屋主責任,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讓我們的服務和管理更到位。”陳紹康說。
哪些人員需要登記?
重點是租房者、借住寄住者、受雇務工者三類人員須申報登記
據記者瞭解,按規定登記對象主要有六類:一是在出租屋內居住的﹔二是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居住在居民房屋中的﹔三是在用人單位就業和居住的﹔四是居住在時租日租房內、長期在旅業賓館工作居住但未登記的﹔五是散居在舊廠房、田間、工棚、農場、農棚、養殖場等場所的﹔六是在穗全日制院校的在讀學生。此外,駐穗部隊(武警)大院、中央(省)駐穗單位大院的來穗人員,也要納入登記范圍。
“實際上重點是三類來穗人員需要按規申報登記,一是租房者﹔二是借住寄住者﹔三是直接受雇在穗企業者。”針對網友和市民的擔心,廣州來穗局進一步解釋說,網上關註的“就醫、出差、旅遊”等來穗人員,隻要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等住宿且已辦理住宿登記的,可不用重復登記。
廣州來穗局表示,此次復查核對階段工作結束後,將委托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調查,通過計算登記率測算全市“人屋”實有總數,掌握來穗人員就業、子女入學、社會保障、醫療等基本需求,匯總分析後形成專題報告,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登記後有哪些服務?
登記可享積分入戶等政策,未登記將責令餐飲設備回收台中二手餐飲設備收購限期改正
據悉,廣州市從2001年實行暫住証制度,對外來人員實行暫住登記,2010年實行居住証制度。經過十多年的探索實踐,目前已建立瞭“人來登記、人走註銷、人在更新”的動態管理和居住登記制度。來穗人員眼下享受公共服務,實行的仍是以居住証為載體、以積分制為手段的政策措施,需憑居住証、按照居住年限的長短梯次,來享受積分入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障、公租房申請、公交優惠等公共服務,不登記便無法納入。
與此同時,一旦發現未按照規定申報居住登記和居住變更登記,將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若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規定報告流動人口基本情況或者流動人口終止居住情況的,也將按照《條例》第三十二條,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廣州市主要領導指出,包容開放是廣州的城市品格,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市、區(縣級市)、街(鎮)、社區(村)四級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網絡,共設有172個街(鎮)流動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種種努力,目的都是讓廣大來穗人員共建共享廣州經濟社會的發展成果。
《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28日 10 版)
近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佈瞭“穗府36號文”《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的通告》,規定來穗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台中二手冰櫃收購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証或其他有效身份証明,向所在街道(鎮)或者社區(村)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變更登記。
新規一出,立刻引起公眾極大關註,有網友直呼這種“神規定”侵犯瞭公民的自由遷徙權利,更有網友調侃在新的人口流動格局下,這種“落地簽”無法執行,隻能停留在紙面上。“新規出臺的法律依據何在?”“流動人口數量龐大,是否都要登記?”“不登記會不會受處罰?”……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簡稱“來穗局”)回應,強調此舉隻是為瞭研判來穗人員的現實需求,對以往流動人口信息查缺補漏,以便為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提供參考依據。而“就醫、出差、旅遊”等來穗人員,隻要在賓館等住處辦理住宿登記後,就不用重復登記。
“神規定”於法有據?
符合上位法要求,實際操作簡便,意在補登更新流動人員信息
據廣州來穗局局長陳紹康介紹,《通告》“於法有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廣州市流動人員管理規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中有關居住登記的條文梳理出來的,完全符合上位法的要求。《通告》此前亦征求瞭公眾意見,按程序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並經市政府11月10日審批同意,以市政府名義發佈實施。
“2013年來穗人員隨機抽查登記率僅為78%,相當部分來穗人員沒有登記納管。”陳紹康說,“截至今年10月,廣州來穗人員713.39萬,漏報率約28%,此次主要摸查漏報人員情況。”
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廣州將在全市開展來穗人員和出租屋基礎數據核查登記,在已登記的711萬來穗人員的基礎上,補登、更新錯漏的信息,不是重新進行全員登記。
記者瞭解到,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十分便利,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員可上門採集登記有關信息,還有1235個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和服務站的受理平臺,同時推廣應用瞭流動人口自助申報系統等信息化手段,並不會給來穗人員增加太多負擔。
“以往,大部分信息靠出租屋管理員去採集登記,今後將用好‘流動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明確出租屋主責任,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讓我們的服務和管理更到位。”陳紹康說。
哪些人員需要登記?
重點是租房者、借住寄住者、受雇務工者三類人員須申報登記
據記者瞭解,按規定登記對象主要有六類:一是在出租屋內居住的﹔二是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居住在居民房屋中的﹔三是在用人單位就業和居住的﹔四是居住在時租日租房內、長期在旅業賓館工作居住但未登記的﹔五是散居在舊廠房、田間、工棚、農場、農棚、養殖場等場所的﹔六是在穗全日制院校的在讀學生。此外,駐穗部隊(武警)大院、中央(省)駐穗單位大院的來穗人員,也要納入登記范圍。
“實際上重點是三類來穗人員需要按規申報登記,一是租房者﹔二是借住寄住者﹔三是直接受雇在穗企業者。”針對網友和市民的擔心,廣州來穗局進一步解釋說,網上關註的“就醫、出差、旅遊”等來穗人員,隻要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等住宿且已辦理住宿登記的,可不用重復登記。
廣州來穗局表示,此次復查核對階段工作結束後,將委托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調查,通過計算登記率測算全市“人屋”實有總數,掌握來穗人員就業、子女入學、社會保障、醫療等基本需求,匯總分析後形成專題報告,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登記後有哪些服務?
登記可享積分入戶等政策,未登記將責令餐飲設備回收台中二手餐飲設備收購限期改正
據悉,廣州市從2001年實行暫住証制度,對外來人員實行暫住登記,2010年實行居住証制度。經過十多年的探索實踐,目前已建立瞭“人來登記、人走註銷、人在更新”的動態管理和居住登記制度。來穗人員眼下享受公共服務,實行的仍是以居住証為載體、以積分制為手段的政策措施,需憑居住証、按照居住年限的長短梯次,來享受積分入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障、公租房申請、公交優惠等公共服務,不登記便無法納入。
與此同時,一旦發現未按照規定申報居住登記和居住變更登記,將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若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規定報告流動人口基本情況或者流動人口終止居住情況的,也將按照《條例》第三十二條,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廣州市主要領導指出,包容開放是廣州的城市品格,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市、區(縣級市)、街(鎮)、社區(村)四級來穗人員服務管理網絡,共設有172個街(鎮)流動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種種努力,目的都是讓廣大來穗人員共建共享廣州經濟社會的發展成果。
《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2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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